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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2022-10-09 08:41:15阅读量 2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支持个人换购住房需求,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0号),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2-09-30 10:50:15阅读量 11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前期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出台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政策。按照原定缓缴政策,从今年8月起至明年1月,税费缓缴期限陆续到期。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助企纾困解难,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7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2022-09-15 14:54:27阅读量 14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印发《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养老托育服务业面临较多困难。为切实推动养老托育服务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托育服务需求,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2022-09-15 14:51:33阅读量 11 -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延长制造业缓税补缴期限,加力助企纾困;确定专项再贷款与财政贴息配套支持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扩市场需求、增发展后劲;部署进一步稳外贸稳外资的举措,助力经济巩固恢复基础;确定优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的措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决定核准福建漳州二期和广东廉江一期核电项目,要求确保绝对安全。2022-09-15 10:00:30阅读量 6 -
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企业创新的重大决策,按照《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任务分工,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制定了《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3年)》。2022-09-13 15:39:20阅读量 4 -
关于印发《支持贵州加快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奋力闯出高质量 发展新路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财政部研究制定了《支持贵州加快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奋力闯出高质量发展新路的实施方案》2022-09-09 18:45:24阅读量 5